第254章 改革官制 府直管县 处直管科(1/2)
第254章改革官制府直管县处直管科
士、大夫、卿,三等军爵一一颁布,陆云麾下眾臣纷纷受领,安南国的尊卑体系,便就形成。
获得了军爵的大臣们,一个个也喜气洋洋,面色欢快。
封官授爵,雨露均沾。
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,一时山呼万岁。
“谢大王封赏!”
三声过后,在吕启功的示意下,眾人这才停止。
然后陆云继续道:“军爵既定,尊卑已明,是谓上下有序,阴阳分明。
然官爵之外,朝內各司,地方属衙,府县之中,职权不明,遇事诸官推諉,职责难定。
为釐清职责,明確上下,官制也需更改。”
话落,吕启功又上前,从怀中拿出另一份詔书,开始宣读:“王命,詔曰:
寡人临御安南,念国之基在吏治,政之效在官制。
邇来官署叠设,职司交错,或有推諉之;员吏冗杂,权责未明,常生旷废之虞。小民苦苛政久矣,士子嘆仕途壅矣,非大加釐革,无以振纲纪、苏民困、
固邦本。
兹定官制改革三纲,布告天下,咸使闻知:
其一,明上下之责————”
隨著詔书宣读,陆云开国之后的第二詔,官制改革,也正式开始。
这次改革,主要分三点。
第一,明確各官署职责。
如县丞、主簿,这两个官职理论上辅佐县令处理钱粮、徵税、户籍、巡捕等事务。
但实际上,县丞之位,基本会被县令当做不存在,直接把这个副手架空,成了个閒人。
主簿之位,若得县令赏识,倒也能有权利,但具体分管哪些事务,全由县令喜好。
关係亲近些,能多管一些事务。
关係差的,同样可能被架空成閒人。
还有典史,主要职责是管理监狱治安。
可在实际执行中,县令往往可以越过典吏,直接调动其所属的县兵。碰到案件,县令也可以直接自己审理,不用知会典吏。
典吏这个官位,完全成了个执行者,也就是有著官位的大头兵。
上述这些官员,没有权力,或者管辖不明也就罢了。
最后出了事情,上面追责,往往还找不到一个明確的责任人。
找县令,县令说这些事都是
找这些佐官,他们又说自己不管,这个是县令管。
推来推去,儘是扯皮。
这还是县里面的一些问题。
更上面的府一级,因为官衙更多,这种职权不清的情况,就更加严重。
以前陆云刚刚起家,摩下官员很少,许多人都是身兼数职,政务一把抓的模式。
可现在,隨著麾下人才渐渐变多,领地也越来越大,管理的事务也变得越来越多,依旧维持这种模式,便显得大於利了。
到了如今,他更加难以容忍这种现状。
於是趁著建国的机会,直接来一次革新,对官制进行改革。
具体改革如下。
首先,县一级,典吏废除,改设警察科,长官为科长,正八品,专司县城治安、监狱。
地方上,设巡检所,长官为巡检,从八品,负责地方治安。
警察科与巡检所,都由县尉直领,不受县令管辖。
这是武力系统的改革。
其次,县衙六房废除,分別设立吏务科、民政科、財政科、农业科、教育科、公务科(管理幕僚、行政)、刑名科、宗教科等八科官衙。
这些官衙主官为科长,皆为正八品官,受县令管辖,同时也接受更上一级的府城同类部门垂直管辖。
然后是县令佐官。
县尉为从七品,管理巡捕所和警察科,掌管武力,不必多说。
县丞为从七品,作为文职佐官,县令副手,也被明確了职责,监管农业、財政两科,即负责生產財务等事务。
主簿也被提拔为从七品,作为文职第二副手,同样明確职责,监管教育、宗教二科,负责文化教育方面的事务。
另外还增设一名县御史,从七品,职责为监察县內官员,同时监管刑名科,负责监察以及诉讼等事务。
然后县令作为主官,直管吏务科、民政科、公务科,同时全权统筹其他文武佐官事务。
主副官之间,又相互制衡牵制,不至於导致一家独大,大权独揽。
却又保证了足够的行政效率,不让人推諉扯皮。
而且也明確了县令的地位,遇到大事,也能由县令直接领头应对,不会出现县衙失能的情况。
另外,县医院的医师等医官,除了受府医院管辖外,同样也受县令管辖。
还有负责学校文化的教諭等学官,则直接罢废,变为了教育科。
以上是县级的部门和官员。
县城之下,乡野之中,也同样进行改革。
陆云准备合併村镇,每千户百姓设一大镇,立主官镇长一人,正九品,负责承接县衙政令,同时治理本镇百姓,统管全镇事务。
另有財长一人,从九品,负责征粮徵税。
户长一人,从九品,负责徵调人丁摇役。
本章未完,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