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9章 北庭文会:胡旋舞与唐诗碑(2/2)
“今天不是议事,”他说,声音不大,但院子里的每个人都能听见,“是文会。文会的意思,就是大家凑在一起,读读诗,听听曲,喝喝茶,聊聊天。没有上下尊卑,没有军法军规。谁想说话,就说;谁想唱歌,就唱;谁想跳舞,就跳。”
他顿了顿,又说了一句:“北庭这地方,风沙大,刀子多,日子苦。但不能因为苦,就把所有甜的都丢了。诗是甜的,歌是甜的,舞也是甜的。今天我们吃点儿甜的。”
院子里安静了一瞬,然后有人笑了。不是那种敷衍的笑,是真心觉得好笑的那种笑。笑声像水波一样扩散开去,整个院子都活了过来。
岑参第一个站了起来。
他走到长案前,铺开诗稿,清了清嗓子,开始念。他念的是那首在轮台写的《走马川行奉送封大夫出师西征》。念到“将军金甲夜不脱,半夜军行戈相拨,风头如刀面如割”的时候,院子里安静得能听见灯笼里的蜡烛燃烧的声音。念到“虏骑闻之应胆慑,料知短兵不敢接,车师西门伫献捷”的时候,有人开始鼓掌,掌声稀稀拉拉的,但很真诚。
岑参念完了,脸微微泛红,不知道是灯光的缘故还是别的什么原因。他朝封常清鞠了一躬,回到座位上。
封常清端起茶碗,朝他举了举,没有说话,但那个动作的意思很清楚:好。
接下来是一个粟特商人。那商人四十多岁,大肚子,圆脸,笑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。他不会写诗,但会唱。他唱了一首粟特语的歌,调子很古老,旋律简单而悠长,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,带着沙漠的味道和驼铃的声响。歌词听不懂,但那调子让人心里发软,像是想起了什么久远的事,想不起具体是什么,只觉得鼻子发酸。
唱完了,他用生硬的汉话说:“这首歌,是我们粟特人唱给远行的人听的。意思是——你走再远,也要记得回家。”
院子里沉默了一会儿,然后有人开始鼓掌。这次掌声比刚才大得多,很多人把手掌都拍红了。
一个年轻的唐军校尉站起来,说他不会念诗也不会唱歌,但会跳舞。众人起哄让他跳,他涨红了脸,犹豫了半天,终于脱了靴子,走到院子中间,跳了一支胡旋舞。他跳得不算好,动作生硬,节奏也不够准,但那股子认真劲儿让人动容。他转圈的时候差点摔倒,有人笑了,他自己也笑了,笑完了继续转。
封常清看着他跳,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龟兹的酒肆里,明月奴跳胡旋舞的样子。那时候他还年轻,还拄着拐杖,还被人叫做“瘸奴”。那时候他连饭都吃不饱,每天蹲在酒肆的后门,啃着客人剩下的羊骨头,听着里面的胡旋舞曲,想着什么时候能过上像样的日子。
现在他过上了。但他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想过“像样的日子”是什么样了。
一曲终了,校尉气喘吁吁地停下来,朝封常清抱拳行礼。封常清点了点头,说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校尉笑得像个孩子。
夜深了,灯笼里的蜡烛换了一轮。院子里的人没有散,反而越来越多。有人带了酒,有人带了肉,有人带了馕饼,大家分着吃,分着喝。胡人和汉人坐在一起,用半生不熟的语言比划着聊天,聊到高兴处拍大腿,聊到不明白处挠头,表情丰富得像在演戏。
封常清拄着拐杖站起来,走到院子角落的一棵老榆树下。榆树的叶子已经落光了,光秃秃的枝丫在夜风中轻轻摇晃,像一个人的手指在空气中比划着什么。他站在树下,看着院子里的热闹,脸上没有表情,但眼睛里有一种很少见的光。
岑参端着一碗酒走过来,递给他。
“封节度使,今天这文会,办得好。”
封常清接过酒碗,没有喝,端在手里。“好在哪里?”
“好在——”岑参想了想,“好在真实。长安的文会,大家都在装。装的自己很有学问,装的很懂诗,装的很风雅。这里不用装。粟特人唱歌,校尉跳舞,胡商念诗念得磕磕巴巴,但没人笑话。大家就是高兴,高兴就好。”
封常清端着酒碗,沉默了一会儿。“长安的盛世,在曲江宴上。觥筹交错,诗词唱和,锦绣文章。但那不是真的盛世。真的盛世,在老百姓的日子里头。老百姓吃得好,穿得好,睡得安稳,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,那才是盛世。”
他转过头,看着院子里的那些人。粟特商人正在和唐军校尉划拳,输了的人喝酒,赢了的人大笑。几个胡姬在灯笼下跳舞,裙子旋开像盛开的花。一个吐蕃俘虏坐在角落里,用一根草茎编着什么,编好了递给旁边的小孩,小孩接过去,举在手里看,看了半天,忽然笑了。
“西域的盛世,在这儿。”封常清说,“铁甲与诗,缺一不可。光有铁甲,那是监狱;光有诗,那是花瓶。铁甲撑着,诗养着,日子才能过得下去。”
岑参看着他,心里涌起一种说不清的感动。他忽然想起一件事,从怀里掏出一卷纸,递给封常清。
“封节度使,你看看这个。”
封常清接过来,展开。纸上是一首诗,字迹工整,墨迹未干,显然是刚刚写的。诗题是《北庭都护府闻封大夫置酒高会》,诗不长,只有八句:
“胡地苜蓿美,轮台征马肥。大夫讨匈奴,前月西出师。甲兵未得战,降虏来如归。橐驼何连连,穹帐亦累累。我宿金山南,纵横杂胡儿。醉后各分散,醉乡路稳宜。”
封常清看完,没有说话。他把诗卷好,递还给岑参。
“写得好。”他说。
岑参笑了。“哪里好?”
“哪里都好。”封常清拄着拐杖,转过身,看着远处的天山。月光下,天山的雪峰泛着银白色的光,像一大片凝固的云。山脚下,北庭城的万家灯火在夜色中闪烁,星星点点的,像天上的银河倒扣在大地上。
“但我更喜欢另一句。”封常清说,“你写过的——‘忽如一夜春风来,千树万树梨花开’。北庭的冬天冷得要命,雪大得要命,但你把它写成了花。这就是诗的本事。不是粉饰太平,是在最苦的地方,看出最美的样子。”
岑参站在那里,手里攥着诗稿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封常清拄着拐杖,慢慢走回院子中间。灯笼的光照在他身上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,投在白麻纸铺成的长案上,像一道深深的墨痕。他坐下来,端起茶碗,喝了一口。茶已经凉了,但他没有让人换。凉茶有凉茶的滋味,苦得清楚,苦得明白。
康摩质蹲在他旁边,小声说:“阿郎,今晚的文会,以后还办吗?”
“办。”封常清说,“每年都办。”
“每年?”
“每年。只要北庭还在,只要安西还在,只要大唐还在,就每年都办。”
康摩质想了想,又问:“要是有一天,大唐不在了呢?”
封常清端着茶碗的手顿了一下。他看着碗里已经凉透的茶汤,茶汤映着灯笼的光,红彤彤的,像一小摊血。
“大唐不会不在的。”他说。
康摩质不再问了。
夜深了,文会散了。人们三三两两地离开,有人醉得走不动路,被人架着走的;有人依依不舍,一步三回头;有人边走边唱,唱的什么听不清,调子很慢,在夜风中飘得很远。
岑参最后一个走。他站在院子门口,回头看了一下。封常清还坐在那棵老榆树下,一个人,一盏灯,一碗凉茶。夜风把他的青袍吹得贴在了身上,勾勒出他瘦削的轮廓。那轮廓因为左腿的残缺而微微倾斜,像一棵被风吹歪了的老树,根扎得很深,风再大也吹不倒。
岑参站了一会儿,转身走了。
走出北庭都护府的大门,他在黑暗中掏出炭笔,撕下一块衣襟,在上面匆匆写了几行字。写完,他把衣襟塞回怀里,大步走进了夜色中。
那个衣襟上写的是:“北庭秋夜,封大夫置酒高会,胡汉杂坐,醉舞狂欢。酒酣,大夫拄杖立树下,谓余曰:‘西域之盛,不在铁甲,不在诗书,在胡汉相安,各得其所。’余闻之,泫然欲泣。”
写完了,他又觉得“泫然欲泣”四个字太酸了,不像自己平时说话的口气,想涂掉,但墨已经干了,涂不掉了。他只好把那块衣襟折好,塞进竹箱的最底层,压在那卷诗稿
但后来他再也没有改过。那些字就那么留在那里,歪歪扭扭的,炭笔的痕迹有些模糊了,但每一个字都能认出来,像北庭夜空中的星星,不算亮,但一直在那里,不会灭。